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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注销永城市永顺劳务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决定
2025-01-08 17:28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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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1〕48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永城市永顺劳务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已于2024年12月25日到期,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延续申请。现决定依法注销其编号为5-3-00102-2018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被注销许可证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并在10日内交回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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