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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自备电厂性质,发电计划优先级的咨询
2024-05-07 14:37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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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自备电厂性质,发电计划优先级的咨询 

留言时间:2024-04-22

答复:

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6月1日执行),规则明确规定,用户自备电厂应当自发自供厂区内的用电,自发自用有余的电量可以与供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在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情况下(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等),可以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市场化交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网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调度纪律和调度运行规定。

答复时间:2024-04-26

答复单位:河南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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