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四个监管”机制,对重大能源工程项目扎实开展全过程监管,全生命周期督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确保国家重大能源项目的落地实施。一是密切关注陕豫直流等跨省区特高压输电工程核准建设和省内配套工程推进情况。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陕豫直流特高压输电工程后,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和电力公司沟通,了解项目计划进度和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受端500千伏配套工程相关核准手续办理。目前,受端500千伏配套工程已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正稳步有序推进实施。二是跟踪省内已核准煤电等重大电源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建设单位积极有序进行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投运。对核准在建的中煤永城、陕煤信阳和内乡电厂二期等3个重点煤电项目建立重要建设节点月度信息报送机制,督促项目按建设计划规范有序施工建设。近期,河南能源监管办根据重大项目年度开工计划要求,对豫能台前2×1000MW煤电项目建设单位下发监管意见书,督促其全力落实各项开工条件,尽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三是加强对全省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情况监管。梳理我省已纳规尚未全部投运的抽水蓄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建设信息按月报送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协调推进问题解决,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推进。四是建立电源项目送出工程建设情况定期报告机制。要求电网公司结合省内重要电源项目建设情况,定期报告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纠正电源建设与送出工程不协调不同步问题,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发挥保供作用。
下一步,河南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加强对重大能源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过程监管,推动重大能源项目积极有序实施和按期投产见效,切实发挥保作用,为河南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