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以下单位做出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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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类型 |
许可类别和等级 |
申请方式 |
不准予许可原因 及处理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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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 |
承修 |
承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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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阳天孚实业有限公司 |
新申请 |
/ |
4 |
/ |
一般程序 |
提供安全负责人和2名技术人员职称专业不符合许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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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中诚建建设有限公司 |
新申请 |
4 |
4 |
4 |
一般程序 |
提供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不满足许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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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南华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许可证 延续 |
3 |
3 |
3 |
一般程序 |
利用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安全负责人进行申报,给予警告。 |
对不予许可决定,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处罚信息,将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归集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相关单位可根据规定在信用能源网站申请进行信用修复。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