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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注销河南省维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决定
2024-12-06 08:12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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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河南省维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6号)申请延续或延续申请未批准,按照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的,应当依法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注销手续”规定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国能发资质规〔2021〕48号)第十三条等相关要求,我办决定依法注销河南省维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上述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并在10日内交回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附件:注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名单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注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类别和等级

注销原因

1

5-3-00102-2012

河南省维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承装五级

承修五级

有效期届满未按

规定申请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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