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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启晗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监能罚决字〔2025〕8号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0元,并处罚款368865.27元。同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8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