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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2025]7号
2025-07-11 16:42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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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力业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监能罚决字〔2025〕7号 

处罚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同时责令改正,并向社会公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3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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