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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信义光能(遂平)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变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监能罚决字〔2025〕11号
处罚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同时责令改正,并向社会公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8月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