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监办2008年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推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强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河南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监管
2008年河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五杜绝、三防止、一维护。即:杜绝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的发生,防止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和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一)强化电网安全监管。加强对电网安全运行的监管,监督电力企业落实电网安全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监管办法,严格评价程序,全面推进新建电厂和运行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组织专项培训和检查、督查,落实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方案。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组织制定并落实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专项督查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治理。
(三)狠抓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认真贯彻《电力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力度,规范工程承包(分包)管理,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整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深化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电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开展应急培训和教育,加大应急预案的演练力度,加强协同配合以及与社会的联动,提高防大灾、抗风险、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努力使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
(五)做好奥运会和重要节假日期间供电安全督查工作。组织对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督查,督促电力企业健全保电组织体系和保电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各重要时期的供电安全。(六)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信息安全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七)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坚持开展电力安全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电力建设施工、迎峰度夏、防洪度汛、防暑降温、防寒防冻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督促电力企业从管理制度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两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对安全生产管理常抓不懈。
(八)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基础工作。落实《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电力企业做好电力可靠性工作。积极推进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加大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全面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完善安全监管通报制度,做好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编发全省电力安全监管信息和工作动态,全面反映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监管
(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大压小”和关停小火电工作。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机组,不予颁发发电业务许可证。加强小火电机组关停监管,督促有关电力企业认真落实责任,按季发布我省小火电关停进展情况。
(二)加大火电企业脱硫治理工作监管力度。配合环保部门认真做好全省火电机组二氧化硫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发电企业准确上报脱硫治理工作进度,督促发电企业加快脱硫设施建设和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脱硫治理任务,按季发布脱硫设施投运和运行情况。
(三)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监管。配合做好全省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发电调度有关文件,研究制定相关经济补偿办法。加强检查工作,对到期应该关停的机组实施解网,监督供电企业不再收购其电量。探索电力市场建设与促进节能发电调度相结合的手段和方法。
(四)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的相关规定,加强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及电价监管,监督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稳定发展。
(五)加强发电权交易监管。积极推进电力企业利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引导和促进电力企业开展发电权指标交易,加强交易行为监管,规范电力市场交易秩序。
(六)积极疏导电价矛盾。组织煤炭价格和发供电成本变动情况调查,提出疏导价格矛盾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燃煤脱硫电价、小火电上网电价和自备电厂政府性基金收取等监管工作,运用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甄别、鉴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我省差别电价实施方案,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差别电价。(七)实施“绿色供电”。监管电力企业落实对违法违规的高耗能企业和高污染企业的停、限电措施。制定指导性意见,规范新开工项目的用电报装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的企业不予供电。
(八)拓展节能减排监管范围。及时掌握全省发电机组的煤耗、厂用电率等情况,加强信息通报和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电力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在行业对标中,促进发电企业节能降耗。
三、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方法,推动各项改革具体落实。积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我省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对输配分开、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电力法制建设和电力监管体制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改革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华中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四、切实加强各项业务监管
(一)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按照严格标准、加快进度、拓展领域、加强检查、规范秩序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推进各项许可工作进程,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证进度,定期公布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情况。突出重点,加大开拓新能源发电业务许可工作,着重抓好新建机组、新建输供电设施投入运营的许可管理。强化全方位监管,着重对必须持证经营的发电、输供电企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以及与许可制度执行相关的电网企业、调度机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单位等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对持证企业和持证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无证企业和无证电工的处罚力度。加强对电力业务准入资格的审查,发挥许可管理在促进节能减排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发电检修许可工作进程。做好供用电监督资格证的发放准备工作。加强电工许可考点软硬件建设,积极推进机考试点工作。全年完成全省所有符合要求的发供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放,完成100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18000名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的发放目标。
(二)加强电力市场交易监管。积极推进电力市场交易,努力扩大节能发电调度方式下电力市场交易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电量。监督检查电力交易监管暂行办法的落实,定期通报我省电力交易监管信息,规范交易行为和交易秩序。加强“三公”调度监管,严格“三公”调度交易信息报送制度,监管和规范调度交易信息的披露和发布。完善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监督检查“两个范本”的签订、备案和执行情况,协调厂网关系。加强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监管,促使厂网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结算电费。进一步规范省内电能交易、价格执行及结算行为。
(三)加强供电服务监管。全面开展2008年供电服务大检查,认真督查落实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加强供电服务明查暗访工作,增加暗访次数,扩大暗访范围,使暗访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供电社会监督员制度,扩大社会监督员的范围,拓展工作深度。加大对电能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定期发布供电服务情况通报。按照国家电监会部署,开展供电企业电力用户业扩报装专项抽查,开展电力用户供电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做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为各方提供参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需求侧管理工作,提高节约用电意识,促进节约用电管理水平提高。
(四)加强价格财务监管。加大电价监管力度,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国家电价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到位。加强输配电成本监管,进一步做好输配电成本信息的汇总审核,定期进行成本对比分析。加强对发电企业的财务成本监管,适时发布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和发电企业成本信息。
(五)加强电力稽查工作。加强12398电力投诉举报工作,定期公布投诉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完善电力争议调解和裁决机制,积极解决电力纠纷,及时向社会公布影响较大的投诉举报案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六)加强信息统计工作。认真落实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制度。建立统计信息数据库。加大统计信息披露力度,增加监管信息透明度。创新信息统计服务内容,开展更深层次的统计分析,提高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
五、不断推进监管手段创新
(一)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对国外现有电力监管模式和手段的研究分析,吸取有益经验。对在监管实践中遇到的建立电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电力可靠性监管、窃电、电力设施保护等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适时开展成立承装(修、试)企业协会调研。开展火电机组脱硫成本调研,掌握脱硫设施单位发电成本。探索和研究以电力稽查促进电力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
(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监管。积极利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专业力量,提高电力监管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重视投诉举报工作,从投诉举报中寻找和发现电力监管工作的着力点,提高电力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注重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扩大监管影响力。
(三)加强与政府和电力企业的沟通协调。在政策制定和执行层面上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电力企业建立正常的工作协调机制,对平时工作中发现的用户和有关电力企业反映的供电、电价、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督促政府部门完善政策,督促电力企业正确执行政策,发挥对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双方的影响作用,共同促进电力监管工作。
(四)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电力企业报送信息的整理和分析,配合做好各项电力监管报告的编写工作。进一步健全电力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监管通报制度,不断加大公开披露力度,适时向社会发布各项电力监管情况通报,形成经常的公开披露制度,促进电力监管工作公开、透明。
(五)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监管。积极应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和改善电力监管。加快信息接入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对脱硫设施运行、节能发电调度等电力运行信息的实时接入、实时监管,提高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拓展12398服务范围。加大对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在保持12398投诉举报主要功能的同时,拓展服务范围,将12398打造成一个全方位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法律法规宣传等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扩大电力监管的认知度。
六、努力为电力企业提供更好服务
在增强为政府和用户服务意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服务电力行业发展的意识,努力为电力企业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践行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严格依法实施监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电力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秩序,不干预电力企业的合法正常经营行为,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电力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对电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向政府反映,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有关政策完善,最大限度的帮助电力企业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和谐电力建设,协调厂网关系, 通过厂网联席会议等平台,促进厂网之间加强联系与沟通,积极解决厂网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七、继续抓好自身建设
(一)加强学习和培训。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电力专业知识和电力监管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人员培训,拓宽干部培训渠道,提高监管能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工作月例会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团队建设,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机关和谐。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化工作。加强宣传工作,与省内外各大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努力提高电力监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完善电子政务平台,抓好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四)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机关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职工行为,推进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完善制度,节约开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继续开展“五五”普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好后勤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二〇〇八年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