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中国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能、华润、三吉利河南分公司,小浪底建管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河南投资集团,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规范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电监会组织制定了《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办安全〔2010〕88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意义重大,事关政府工作大局和外部形象。《规定》提出了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各有关方面的工作职责,细化了方案制定、安全评估与隐患治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控等各个工作环节,是指导各单位有效开展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定》对于加强保电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保证全省各类重大活动的电力安全保障。
二、落实责任,确保《规定》各项要求执行到位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要求承担重大活动期间发电、输电、供电设施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职责。要围绕《规定》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工作,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强贯彻落实,切实确保《规定》各项要求执行到位。
三、立足长远,努力建立确保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长效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立足长远,结合实际工作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逐步建立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配足配齐应急物资和队伍,不断提高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水平。同时,在重大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确保与河南电监办值班室保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电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报送责任,遇有重要事项要妥善处置、及时报告。执行《规定》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河南电监办安全监管处联系。
河南电监办值班室
电话:0371-65836661 传真:0371-65836663
河南电监办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周 勋 电话:0371-65832808
附件:关于印发《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