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力公司,各县(市)供电公司:
我办于2009年印发了《关于规范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公示宣传模板的通知》(郑电监价财〔2009〕113号),制作了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公示宣传模板。要求各供电企业在每一个供电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固定、公示12398热线公示牌。去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电监会与原国家能源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河南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也正式更名为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归国家能源局垂直管理,简称河南能源监管办。为切实做好机构更名后,12398投诉举报热线公式宣传牌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供电企业要根据《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令)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当在供电营业场所设置公布电力服务热线电话和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的标识,该标识应当固定在供电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的规定和《关于加强12398投诉举报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工作的通知》(办稽查函〔2012〕87号)的要求,以及河南能源监管办制作的模板,对各供电营业场所的12398投诉举报热线公示宣传牌进行修订,并按要求在各营业场所固定、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宣传牌的大小应与各供电营业场所已有的电价标准、业扩报装流程等展示牌尺寸保持一致。各供电营业场所也可根据条件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灯箱、宣传册等形式对12398热线进行公示。
二、各省辖市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场所的公示宣传牌由省电力公司统一规定制作标准,统一规定安放位置。各县(市)供电营业场所的公式宣传牌由所在县(市)供电公司负责制作、安放。
三、各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新版12398投诉举报热线公示宣传牌的修订、安放工作。河南能源监管办将适时进行公示宣传牌修订情况的抽查或检查,对抽查或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安放12398投诉举报热公示宣传牌的企业将进行通报,并依规处理。
四、自新版12398投诉举报热线公示宣传牌启用起,原版宣传牌同时废止。
五、各供电企业可直接到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http://zzb.serc.gov.cn/),下载新版12398投诉举报热线宣传牌彩色模板,直接放大制作。
联系人:毛琥博 电话:0371-65832611
附件:新版12398投诉举报热线公示宣传模板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