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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电煤信息日报报送情况通报
2011-10-19 07: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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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中电投、华能、国电、华电、华润、三吉利河南分公司,豫能控股,各统调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82号),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监管信息工作,提高我国电力运行预测预警能力和水平,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监会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电煤监测预警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急)》(办市场函〔200888号,以下简称《通知》),颁布实施了《电力供需及电煤供应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建立了“电煤监测预警信息系统”,该系统已经逐步成为每年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及日常电煤保障和预警的重要信息来源渠道。河南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电煤信息日报报送工作现主要以电子邮件或登陆互联网填报(www.12398.org.cn)两种方式报送。

全省大部分燃煤电厂都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报送及时,数据准确。但也有部分电厂在报表上报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电厂接受监管意识不强,对信息报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按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报表。二是个别电厂报表信息不完善,上报时间滞后,数据不准确,审核不认真。三是个别电厂报送质量不高,存在迟报、漏报和错报现象。目前仍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电厂有华能沁北电厂、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平顶山鲁阳电厂、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封电厂、南阳热电、伊川三电厂、新安电厂、华阳洛阳电业有限公司孟津电厂、平顶山瑞平电厂、郑州东热电厂、金冠电厂、联孚电厂、郑州泰祥电厂,对上述未上报信息的电厂提出通报批评。

希望各有关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燃煤电厂电煤预警信息日报报送工作,数据报送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对于不按时或不准确报送信息的,包括迟报、漏报、错报,河南电监办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现再次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电力企业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建立电煤监测预警信息日报制度是防范电力供给风险,协调电力运行方式,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专门负责日报制度的组织实施,并将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报送河南电监办备案。

二、严格流程,及时报送。各电力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日报制度工作流程,每日上午12点之前按照规定格式向河南电监办全面、准确地报送相关电煤信息。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的邮件发送至zzdjb@serc.gov.cn,采用登陆互联网填报方式还按原来格式填报。

三、落实责任,奖惩结合。各发电集团公司(分公司)、各发电企业要进一步落实此项工作的各级责任,加强考核。河南电监办将加强考核通报力度,对拒不上报电煤信息和整改不认真的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通报给集团总公司。

联系人:输供电监管处  冯现青

  话:0371-65832605  13676981861

  真:0371-65836663

  箱:zzdjb@serc.gov.cn

 

 

                           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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