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各县(市)电业局(供电局、供电公司):
为加强供电监管,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11年供电检查的通知》(电监供电〔2011〕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交叉检查的统一部署,河南电监办于 2011年4月18日至27日,对河南省三门峡、济源和陕县、渑池四市(县)供电企业,贵州电监办代表国家电监会供电检查组于2011年5月9日至5月18日对河南省洛阳、新乡和孟津县、获嘉县四市(县)供电企业,就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和供电成本五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在自查阶段,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下发文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收集材料,及时报送。各级供电企业对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进行自查,如期上报自查报告和电压监测点设置、受电工程项目统计备案表格。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形式,对河南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的三门峡、济源、洛阳、新乡供电公司和陕县、渑池、孟津、获嘉电业局进行现场检查。
河南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在检查过程中,各级供电企业能够按照检查组的要求,较为及时地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文件,回答有关提问,较好地配合了检查工作的进行。
河南省电力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电网建设,提升服务理念,积极服务地方工作大局,为河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河南省电力公司推进“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规范业扩报装、细分用户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检查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国家电监会关于供电质量、供电服务等要求。
(一)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受检供电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加大电网建设力度、改善配网供电能力。加大电压监测管理力度,电压监测点的设置日趋合理。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基本满足检查要求。
洛阳供电公司2010年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第一个110千伏智能化变电站金谷园变电站智能化改造,全面建成了河南省备用电力调度中心,建立市县应急中心,提高快速反应、协调指挥能力,编制21项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从容应对“7.24”特大洪灾和“9.6”特大风灾,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各项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
三门峡供电公司认真贯彻执行电监会下发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及各项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结合供电服务实际,切实强化供电可靠性工作体系建设,加强配电运行管理,从配网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效能评价等五个环节进行全过程预控;通过采取“降频限时”等具体措施,不断提高用户供电可靠性水平。
济源供电公司加强停电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临时停电,积极开展综合检修,减少设备停电次数。优化配网结构,加强线路运行维护,减少设备故障率,积极开展带电作业,提高供电可靠率。
陕县电业局完善网络结构,加强无功和低电压治理,推进调控一体化,建立健全两级(局、所)应急联动体系,强化计划停电管理,有效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
(二)供电服务
各受检供电企业能够开拓多种渠道,方便用户办理业务,向用户提供受电工程建设业务咨询和技术标准咨询,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竣工检验,发现用户受电设施存在故障隐患时,能够及时提出和指导用户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审核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以及给用户装表接电等用电业务各环节时限基本符合国家规定。
各受检供电企业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政府、医院、高危厂矿等重要用户。对因电网发生故障或迎峰度夏等电力供需紧张原因需要停、限电的,各受检供电企业能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执行。
各受检供电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故障报修应急处理制度,通过合理安排生产值班和事故处理力量,实现了故障抢修的迅速响应、快速组织和果断处置,使电力生产正常秩序在较短时间内得以恢复。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基本符合《供电监管办法》的具体要求。
大部分受检供电企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了“95598”电力服务热线和“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宣传《供电监管办法》等监管规章。公示国家批准的销售电价和收费标准,用电业务办理程序等信息。同时,为便于用户获取有关信息,有的受检供电企业还通过设置电子触摸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对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等信息进行普及和宣传。
洛阳供电公司建立优质服务标准化体系,坚持“一访一查一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行风和优质服务分析例会,营业厅规范化达标率100%,凯旋路营业厅被命名为“国家电网公司城市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示范窗口”。
新乡供电公司开展了“保姆式服务”,帮助客户做好节约用电、技术改造、厂内电力利用率分析等工作,制定企业用电方案,调整厂内用电负荷,在提高电能利用率。
三门峡供电公司拓宽缴费渠道,在供电营业厅、便民超市、银行、缴付通代收点、自助缴费机等多种缴费形式基础上,全省第一批开通网上缴费业务,市区目前共设缴费网点120个,基本满足用户缴费需求。
渑池电业局成立应急抢修中心,制定各类天气、设备故障停电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快速反映能力。
(三)供电市场行为
各受检供电企业能够较好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检查中未发现自定电价、擅自变更电价、擅自在电费中加收或代收其他费用的现象。供电企业能对政府甄别的高耗能企业按有关规定执行差别电价。没有发现供电企业对依法应淘汰、关停或环境违法企业违规供电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1.部分区域供电能力不足
洛阳和新乡供电公司部分区域配电网建设不足,线路互倒互送能力不够,部分用户停电次数较多,一次停电过8小时的用户也较多(主要是计划检修);由于城市发展规划未充分考虑电力基础建设规划等原因,城区内部分区域配网已无富裕容量,被迫采取用电限报装措施。
部分县级供电企业配电网建设不足,供电能力不强。孟津电业局线路的绝缘化率比较低,最长线路供电半径达到20公里,互倒互送能力还不够;获嘉县个别农村线路较长,辐射支线长度合计达34公里,用户数达85户,互倒互送能力不够。
2.电压监测装置管理、维护不当
新乡供电公司对电压监测点校验单位资质材料无备案;三门峡供电公司维护班组对d类电压监测装置安装地点不清楚,监测装置箱钥匙管理混乱,维护不够及时;济源供电公司电压监测装置台帐与实际不符,a类台帐设置了26个电压监测点,后台监测到的数据只有18个,b类台帐设置了21个电压监测点,后台监测到的数据只有6个,c类台帐设置了12个电压监测点,后台监测到的数据只有3个,d类台帐设置了20个电压监测点,后台监测到的数据只有7个。
获嘉电业局b、c、d电压监测点不能实现自动采集、自动传输、自动生成报表的功能,只能人工采集,人工输入汇总报表;对电压监测点的校验只有合格证,没有校验报告,没有校验部门的资质材料(证明);个别d类电压监测点电压偏高(如大呈村王君全安装处),最高电压250v,最低电压210v,需加强变压器调档工作,保证电压合格。
孟津电业局个别电压监测点电压合格率偏低,麻屯2011年3月220v1号,合格率为80.97%,会盟2011年4月220v3号点,90.04%。
3.供电可靠率统计存在录入时间点不准、停电事件漏录等现象
洛阳供电公司供电可靠性系统的停、送电时间统计均按调度下令时间(如二中同线,2010年8月25日,计划停电工作停送电时间是按调度下令时间统计),不符合可靠性管理规程按工作操作结束时间为准的要求。设备变动后,部分供电可靠性信息系统数据没有及时更新(如:胜波线,实际为31台配变、系统为33台);各分中心的配电网单线图不统一、不规范(部份分中心单线图有设备汇总数据、部份分中心单线图无设备汇总数据)。
新乡供电公司可靠性基础数据中注册数据和单线图有少数误差,如:滨河01210线段,注册用户是7户,实际是9户;王村02012线段,注册是6户,实际是4户;运行事件录入存在部分停电户数、停送电时间等与实际情况有偏差,如:2010年11月8日,王胜线Ⅱ段计划施工停电事件,实际停电用户17户,系统录入少3户;20010年11月18日旭延线故障停电事件停送电时间录入与运行记录偏差。
三门峡供电公司富达集团电力工程分公司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在2011年3月31日进行10kv Ⅳ岭市线河堤路3#、4#电缆分支箱拆除3#、4#箱之间电缆工作事件;2011年2月22日电信局放电缆搭在郊粮变高压令克上桩头造成两相短路事件未录入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
济源供电公司95598系统2010年、2011故障报修单子中,申请编号分别为201012318010和201007271512等11项变压器出现故障导致停电事件;申请编号为201007262715和201007224834高压缺相换线事件;申请编号为201008007196、201007213920和201008007196变压器高压跌落保险烧断事件;申请编号为201007155025和201104154930区线路改造事件未录入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
孟津电业局供电可靠性系统的停、送电时间统计有误(如城关所,2010年5月8日,计划停电工作停送电时间有的按调度下令时间,有的按供电所时间),按可靠性管理规程要求,必须按工作操作结束时间为准(操作票);设备变动后,个别供电可靠性信息系统数据没有及时更新(如:平北线,实际为74台配变、系统为76台)。
获嘉电业局础管理有待加强,配电网单线图不规范,没有设备汇总数据,公变、专变区分不明显,导致可靠性基础数据录入容易产生误差;运行事件停送电时间录入存在不规范现象,如:2010年4月7日,亢府线39#杆业扩施工停电事件; 2010年4月15日位庄线停电事件等。
陕县电业局城区供电所2010年值班记录中,4月10日10kv城政线53#杆公安局台区接引流工作事件;5月2日世纪大道变压器更换令克工作事件;5月12日禹王路变压器打火更换防护罩工作事件;6月25日原店变压器出现故障,温塘全部停电;8月19日神泉苑小区3#-4#变压器进线电缆头烧坏导致停电5项事件未录入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
渑池电业局城关供电所值班记录中2011年1月2日花园小区更换t接令克工作事件;2011年3月9日东关菜市场路南变压器更换令克工作事件,未录入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渑池县龙翔电力公司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中, 2010年4月12日9点至2010年4月12日16点进行10kv西工线更81#-82#杆之间导线,更换真空断路器工作事件; 2010年4月1日1点至2010年4月1日5点进行10kvⅠ韶城、Ⅱ韶城(同杆架设)64#杆盛瑞祥有限公司t接引流工作事件,未录入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渑池电业局委维中心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中, 2011年3月16日12点56分进行10kv Ⅰ韶城线49#杆、Ⅱ韶城线49#杆更换油开关设备线夹工作事件; 2011年2月24日13点40分进行10kv Ⅰ秦城线72#-73#杆弧垂度调整、Ⅱ秦城线72#-73#更换70#b相绝缘耐张线夹工作事件,未录入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渑池电业局委维中心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中,2010年12月27日8点30分至2010年12月27日13点30分进行10kvⅠ韶城百货楼支线11#杆、10kvⅠ韶城中心粮站分支5#杆更换t接令克、更换老车站t接令克及避雷器工作事件;2011年2月16日00点30分至2011年2月16日6点30分进行10kvⅠ韶城14#-16#杆、10kvⅡ韶城14#-60#杆更换Ⅰ韶城14杆c相绝缘耐张线夹、更换Ⅱ韶城24#杆a、b、c相绝缘耐张线夹、更换Ⅱ韶城54杆a、b、c相令克引线工作事件,未录入供电可靠性管理系统。
(二)供电服务
1.停电未按规定提前公告
三门峡供电公司2010年10月9日的停电公告,公告停电时间为2010年10月14日晚23:30至00:00,仅提前6天;2010年11月11日的停电公告,停电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早上8::0至12:30,仅提前5天。
陕县电业局无法提供2010年计划停电公告。
济源供电公司2011年4月份计划停电未提前7日作出公告。济源日报3月28日刊登的停电公告,停电时间为4月1日、2日。
2.供电方案有超时、不完善、不准确现象
新乡供电公司个别业扩档案供电方案答复时间超时,如新乡市牧野区锦昊锅炉设备有限公司和新乡开祥置业有限公司业扩档案。三门峡供电公司低压用户受电工程受电方案未配简图。
济源供电公司亚桥供电所低压用电报装档案填写不规范,如:2010年、2011年1-4月份低压临时用电档案95%无配图、供电所审核意见及签章,申请书上无申请人签字、日期及申请临时用电时限。济源供电公司供电方案不准确,如:在用户济源康鑫食用菌(户号001238318)的供电方案审批单上显示单电源供电,但在业务费中标注: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95000元。
陕县电业局供电方案答复单上将供电方案有效期标错。供电方案有效期应为一年,基本上均标为一个月,与营规不符。陕县电业局张湾供电所低压用户受电工程档案均无配图,大部分无勘测意见及审核意见。渑池电业局果园供电所低压用户受电工程档案无用户签字,无配图,无勘测意见及审核意见。
3.业扩管理不规范,部分档案填写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时间上有涂改,档案时间倒置,营销系统与纸质档案不一致
洛阳供电公司业扩流程未告知用户应申请中间检查;部分业扩档案装见容量、无功补偿装接容量与签订的合同内容不一致,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工作单只有“验收合格”字样,没有具体的验收项目、试验数据,如河南新恒顺地产公司客户档案。对部分用电申请相关资料审核归档不全,缺少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河南润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扩档案。
三门峡供电公司国土资源局档案缺少用户竣工申请;三门峡景通置业档案供电公司在中间检查结果通知单上并未注明用户端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整改的问题,却有用户提供的整改报告,报告上明确指出三门峡供电公司在受电工程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及具体整改事项;个别档案中中间检查没有签署意见;营销系统中录入的部分资料与纸质档案不同步,时间节点与系统不对照。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户号0033364168)用户档案中供电方案答复单图与业扩现场勘查工作单中供电方案图不一致。
济源供电公司编号为201010048481等6等用户的档案中间检查及整改验收申请、竣工申请等中间环节资料上时间均有改动;编号为201001205240、201005074621的档案中竣工申请及验收通知时间倒置;部分档案中申请书及其他验收单填写不完整。济源供电公司思礼供电所用户低压用电申请档案时间与营销系统不一致,存在补填现象;纸质资料填写不完整,申请书上用户基本信息不填写,供电部门未签章,勘测意见、配图、竣工验收单、施工记录等均未填写;低压用电报装编号为201011071902等用户档案时间上有改动;编号201103239899等用户的档案供电方案答复及现场勘测单时间倒置。
孟津电业局部分业扩档案没有用户用电申请或供电方受理的记录,无法考核时限,如洛阳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业扩档案。孟津电业局、获嘉电业局用户工程未要求用户进行工程设计。获嘉电业局个别供用电合同有涂改情况,供用电合同没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新乡市鑫鸿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档案。获嘉电业局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工作单内容简单,没有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数据,如新乡市鑫鸿源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档案。陕县电业局张湾供电所营销系统用户档案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系统有部分超期现象。渑池电业局装表接电工作单、业扩工程送电任务单、电能计量装置、换申请归档单上时间不对照。
4.故障抢修管理不规范
三门峡供电公司坐席系统分类不明确,故障报修类问题被列为业务咨询及其他;抢修班故障派单记录与95598派单记录不符,部分95598存在的派单记录在抢修班记录上不显示; 95598客户服务热线与抢修班内部电话同时存在可以报修的现象,抢修班可以直接接收用户报修来电,不受95598工单系统约束。济源供电公司 95598派出故障报修工单,存在超时现象。编号为201010019169、201001024550的工单记录显示,当天派单第二天抢修人员才到达现场,超出《供电监管办法》到达现场的规定;
陕县电业局坐席系统分类不明确,故障报修类问题被列为业务咨询及其他;95598派单记录与抢修班记录不符。
渑池电业局95598坐席系统故障报修记录填写不准确,各供电所对95598派单无明确记录。
5.投诉分类不当
三门峡供电公司将部分投诉举报类事项划为业务咨询或其他,将河南电监办转办的投诉列为其他;与自查报告中统计的零投诉、零举报不符。
陕县电业局95598系统中2010-8-11,15:54用户电话为举报事项,但被列为咨询。
6.临时用电办理不规范
济源供电公司亚桥供电所,2010年3月1日申请临时用电的赵军民用户,审批表上未显示已终止临时用电;2009年4月8日王东青用户、2009年10月14日翟作朋等用户的临时用电户至今仍按临时用电执行,临时用电时限有超期现象;临时用电档案及新装用电档案均无供电方案、简图及施工记录。
(三) 供电市场行为
1.供用电合同内容不完备
新乡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中未约定线、变损的收取方式;居民用户未签订正式的供用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没有产权分界点示意图,如河南利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业扩档案。济源供电公司大峪镇政府提灌站、梨林镇供水站1#台区(户号0012292716,0020914543)两个高供低计用户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变损。
2.电价执行有误
洛阳供电公司个别用户功率因数考核标准执行不准确,如洛阳市康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非工业客户,执行功率因数考核为0.9,应执行0.85。
获嘉电业局对个别商业用户总表下套居民照明用户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并执行了功率因数考核,如将河南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居民电费参与功率因数计算。
渑池电业局个别用户电价执行有误,将大工业电价执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
3.有关营业收费项目公示与自查报告所列不一致,信息公示不准确
三门峡供电公司在营业厅公示的营业收费标准中列出了供用电服务项目收费、高可靠性费用和临时接电费,但是在供电自查报告中仅列出了高可靠性费用,信息公示与自查报告不一致。
济源供电公司《用户受电工程有关文件汇编》(2010.9印刷)中,列出《电力用户业扩报装业务办理告知书》,书中列出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涉及工本费、用电工程勘测复验费、装表接电、杂项业务收费、室内计量检定、高可靠性供电费等。但是在提交电监办的自查报告中,只提及高可靠性费用。
4.由多经公司承担接火工作并收取带电接火费
三门峡供电公司富达电力集团电力工程分公司“三门峡中心医院配电工程(高压部分)预算书显示,由富达电力集团电力工程分公司开展了带电接火工作,并收取带电接火费。
5.在用电检查中没有开展对用电单位进网作业电工的执证情况的检查
28号令要求供电企业在用电检查中对用电单位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核验,但三门峡供电公司在用电检查中未开展此项工作。
6.关联企业有关文件表述不当
三门峡富达公司的施工方案上有“验收、送电”条款。(10千伏聚龙房地产基建用电工程施工方案)。
7.在用户工程验收中对关联施工企业和社会施工企业区别对待
抽查三门峡供电公司用户档案显示,多经企业的报验材料简单,社会施工企业的复杂。
8.涉嫌无证施工
陕县电业局验收通过的三门峡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由三门峡丰瑞电力通讯安装有限公司施工,其无电监部门颁发的资质。
9.涉嫌二次许可
济源供电公司在业扩报装环节中,存在《用电施工认可证》,并将此证作为办理用电安装手续凭证,施工企业要持此证才能施工,工程安装完毕,持此证、竣工报告到供电公司办理竣工手续。
(四)供电成本
1.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福利费的开支不规范
洛阳供电公司110kv伊川白元输变电工程,投资计划1,818万元,截止2010年12月,累计支出12,635,657.26元。该项目于2009年11月20日开工,2010年7月30投运,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转增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费用;在福利费中,列支参加工会组织运动会比赛费用24,960元,不符合《企业财务通则》对福利费的开支范围的规定,增加企业供电成本。新乡供电公司110kv长垣牵引站电源线、110kv延津牵引站电源线工程在2010年8月完工,应该在2010年9月底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而工程实际在2010年12月15日编制工程结算,2010年12月22日编制财务竣工决算。编制工程结算时间比规定时间晚3个月,造成工程转资不及时,影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孟津电业局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提取坏账准备;2010年未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中的规定,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纳入了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而是直接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但2011年进行了规范处理。
2.部分职工薪酬列支不规范
三门峡供电公司后勤服务部--物业管理公司为独立法人,名称为三门峡舒馨物业有限公司。三门峡供电公司于舒馨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年委托管理合同,时间自201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合同金额289.296万元。分月支付款项,2月份现金10-1002-00010凭证,一次支付298.764.32元。但在查看2010年7月凭证时发现支付了有后勤服务部工资和奖金。记入:“应付职工薪酬”, 依据成本管理条例,而应记入:“其他应收款”。增加了供电成本。三门峡供电公司富达集团为独立法人,其职工工资应有富达集团自己发放,而三门峡供电公司却为其发放工资,并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依据成本管理条例,该项应记入:“其他应收款”。增加了供电成本。
济源市电力物业管理公司为独立法人,与济源供电公司签订了2010.1.1—2011.1.1一年期服务合同,合同期间济源供电公司却为电力物业公司发放奖金,并有物业管理费用的零星报销。(附件:2010年12月银行do-1012-00159号凭证、《济源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书》,2010年生产成本-输配电成本-其他运营费用-物业管理费明细账。)济源供电公司基建部5人,依据成本管理条例,该部室人员的工资、奖金应记入“在建工程”项目核算,实际记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入了供电成本。
陕县电业局供电成本管理不够规范,有些不应该进入供电成本的项目进入了供电成本。陕县电业局电网建设部为农网改造建设项目服务,工资、奖金未记入“在建工程”,而记入了“应付职工薪酬”,进入了供电成本。不符合财务规定。
渑池电业局电网建设部12人,工资表中从111号开始到122号为农网建设项目服务人员,依据成本管理条例,该部室人员的工资、奖金应记入“在建工程”项目核算,实际记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入了供电成本。抽查还发现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划分不清,加大了当年供电成本。
3.未计提坏帐和减值准备,工程有跨年度结算现象
获嘉电业局其他应收款2010年年末余额有8,657,000元,其中5年以上有1,807,370元,4-5年有160,000元,2-3年有125,957元,未按照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获嘉电业局存货2010年末余额789,410元,其中非正常存货127,650元,有技术淘汰存货、残损变质存货,已不能正常使用,按规定应提取存货减值准备,但未计提取。陕县电业局存在成本费用跨年度结算现象。10kv 、400v台区线路工程合同为2009年6月签订,合同完成为2009年年底,按照会计分期、成本配比原则,该费用应在2009年结算记账,实际在2010年6月结算记账。
三、整改意见及建议
本次检查涉及到的供电企业,要对照《通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其他供电企业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整改,以本次检查为契机,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市场行为。河南电监办将按照电监会部署,下一步开展整改督查。
1.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要高度重视电力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供电监管办法》宣贯,加强监管意识,加深员工对《供电监管办法》的理解,更好地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服务水平。
2.进一步提高对供电检查自查工作的重视。从2011年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供电企业对自查工作较为重视,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但是,也有个别供电企业工作流于形式,自查不认真、不全面、不彻底;报告撰写不规范。河南电监办根据各供电企业自查情况,印发了《关于2011年河南省供电企业供电检查自查情况通报》(豫电监供电〔2011〕56号)。各供电企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视供电检查自查工作,认真组织,逐项落实,取得实效。
3.进一步提高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加强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率管理。加强配网建设,提高网络互代能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停电时间;加强无功管理,提高电压质量;加强电压监测点管理,合理设置电压监测点。消除漏录、未录入事项,使“两率”数据真实反映电能质量。
4.加强业扩报装管理,规范各类表单的填写归档工作。完善业扩报装管理制度,理顺流程,加强制度的执行力。
5.加大用户工程市场的开放力度,营造公平市场环境。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推行主多分开,规范关联企业承接用户工程行为,杜绝利益输送和暗箱操作,逐步树立市场竞争的理念,推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逐步走向开放与竞争,真正实现用户工程服务的市场化。
6.加强故障抢修管理。严格执行故障抢修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考核,形成闭环。
7.加强用户投诉处理,提高社会满意度。加强对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的监督与考核,正确分类,认真处理,准确地界定供用电双方的责任,保证投诉举报处理的闭环。
8.严格资质管理。在业扩报装过程中避免二次许可现象,同时要严格把关,杜绝无电监会资质企业承揽的电力工程通过验收。
9.加强供电成本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办法,规范生产成本下各项成本的核算工作,准确反映企业成本构成情况,避免涉税风险。积极推进主辅分离和主多分离,优化供电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