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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2-07-13 08: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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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中国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能、华润、三吉利河南分公司,小浪底建管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河南投资集团,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全面规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长效机制,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55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

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电力突发事件能力,对正确、有效、快速地处置电力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电力行业和自身实际切实做好电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完善有关电力应急管理规章制度。要加强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抓紧编制和完善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并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对涉及多个地区,以及涉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电力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各级电力调度机构作为电力安全事故的现场指挥中心,在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作用。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各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并加强与电力监管机构、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单位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加快电力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三、做好电力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类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并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对可能引发电力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尽快消除。

各单位要加强电力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有关的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告电力突发事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以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应急资源和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并保证做到应急队伍、联动机制、善后措施到位,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电力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电力应急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能力。要建立电力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指导应急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在对各类电力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要结合电力安全及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分析等工作,加强电力应急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电力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同时,要做好电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电力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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