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力公司,中国大唐、中电投、国电、华电、华能、华润电力、三吉利河南分公司,小浪底建管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2013年,全省电力企业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节能减排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节能减排工作。各电力企业为推动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完成和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均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河南能源监管办决定组织评选2013年期间全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全省发电、供电企业;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省发电、供电企业从事节能减排管理、技术、服务和为节能减排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电力监管节能减排工作部署,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
2、企业未被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新闻媒体等进行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方面的行政处罚、通报,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勤政廉洁,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不良社会影响。
3、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制定完善可行的方案或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4、发电企业积极实施“上大压小”,推进小火电关停和机组改造,高度重视设备节能改造,年度生产技术指标、厂用电率、发供电煤耗等指标先进;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正常,投运率和效率较高。
5、供电企业高度重视节能减排,严格按照政府要求对落后产能、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实施停限电,积极推进“上大压小”、“发电指标交易”、“节能环保优化调度”、“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大设备维护和管理,加大电网升级改造,线损率指标先进。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措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积极完成电力监管机构布置的各项工作;
3、刻苦钻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业务,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有节能减排工作方面的发明或创造、运用先进管理手段、先进技术成果,对企业或行业节能减排产生积极影响者可进行重点表彰;
4、认真履行节能减排工作职责,恪尽职守,模范遵守节能减排工作各项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名额
1.先进单位25个。其中:供电企业10个(含省级、市(县)级供电企业);发电企业15个(含分公司、独立电厂等)。
2.先进个人56名。其中:发电企业36名、供电企业20名。
四、评选办法
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采用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单位通过广泛的群众评选推荐,组织严格审查筛选,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最优秀、最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通过评选,在全省电力企业形成“节能减排、从我做起、减排节能、人人有责”,积极实施节能减排的良好风气和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评选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评选重点应面向基层和一线。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要求,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务求实效,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经得起群众和工作的检验。
(三)按照要求,认真报送
请各单位严格按附件格式填报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表,经汇总、审查后,于2014年4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包括推荐名单排序、各推荐单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河南能源监管办,相关表格可到河南能源监管办网站下载(http://zzb.serc.gov.cn)。河南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河南分公司和豫能控股公司负责组织所属(管、代管)企业评选推荐工作,统一上报。河南能源监管办汇总审核各单位推荐文件,研究确定全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并下发通报予以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南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 郭芳云
电 话:0371-65683719
邮 箱:guofy@serc.gov.cn
通信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1号豫粮大厦1502(450003)
附件:1、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单位申报(推荐)表
3、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4、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排序表
2014年3月3日
关于评选2013年全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