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华润、三吉利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置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要求,规范和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19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职责,落实报送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是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电力安全监管的基本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安全报送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二、明确信息报送各项要求,及时准确做好报送工作。
各电力企业要按照《通知》中关于“信息报送范围,即时报告信息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方式,电力事故综合信息的报送程序、时间及内容”等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需要报送的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按照以下要求报送:
1. 即时报告信息:按照《通知》要求报送。
2. 电力事故综合信息:每月12日前报送上月月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和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分公司、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统计汇总所属(管)单位有关信息后统一报送。其他电力企业直接报送。
3. 电力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书:事故或事件发生单位应于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书正式批复或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书报送河南能源监管办。
三、明确信息报送责任部门,确保联络畅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各单位要完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程序,明确信息报送部门、人员和24小时联系方式,并报送河南能源监管办备案,如发生变动,应及时通报。同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各项制度,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确保与河南能源监管办值班室保持联络畅通。
四、信息报送相关联系方式。
1.河南能源监管办值班室电力事故、事件即时及后续报告电话:0371-65836661,传真:0371-65836663
2.河南能源监管办工作联系及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月(年)度报表、调查报告报送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王展鹏,0371-65683505(兼传真),henbaqc@serc.gov.cn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