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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切实履责加强电力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6-03-28 11: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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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华润、华兴电力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落实省防火委员会消防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做好电力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电力行业消防安全,现就全省电力企业切实履责进一步加强电力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电力企业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进一步制订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工作体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与其他业务同安排、同实施、同考核。

    二、规范消防设施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严格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每年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真正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

    三、加强消防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应急专项消防工作,制定并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值班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四、严格建设工程管理。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须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并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或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备案;工程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切实加强建筑材料使用防火性能的源头管理,确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强化消防管理措施落实。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高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落实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和其他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并规范运行。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建设活动,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本系统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内容,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六、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夏季消防检查、冬季火灾防控和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实时跟踪消防安全状况,深入开展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七、确保实现全年电力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确保全年无较大以上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

河南能源监管办将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督促监管对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与全省电力企业共同围绕2016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全力做好电力消防安全工作,共同维护电力消防安全稳定局面。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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