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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对部分新能源厂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问题有关监管意见
2017-11-21 19: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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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电力企业:

构建完善的电网系统安全防护体系,提高并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水平,是实现电力系统本体安全、物理安全,达到全方位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内容。

河南能源监管办一直高度重视并网电厂涉网安全。日前,发现部分新能源场站未按要求部署防火墙,具体内容如下:

1.平顶山地区采光太阳能电场、福润太阳能电场、马头山风电场及许昌地区石炕光伏电站生产控制大区安全I区与安全II区之间未部署防火墙,违反《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2.3.1节“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网络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相关要求。

2.驻马店地区军耕光伏电站信息管理大区与外部公共因特网之间未部署防火墙,违反《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2.1.6节“管理信息大区安全要求:应当统一部署防火墙、IDS、恶意代码防护系统及桌面终端控制系统等通用安全防护设施”相关要求。

上述光伏场站违反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总体原则中“横向隔离”原则;违反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安全接入区与生产控制大区中其他部分的联接处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相关要求。

鉴于上述光伏场站存在较大的网络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稳定,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威胁。现提出监管要求如下:

1.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按规定对涉网设施进行完善,装设防火墙,并于完成后报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进行验收。2017年12月31日前,将整改及验收情况书面报河南能源监管办。

2.如若未按要求整改,河南能源监管办届时将责令调度机构,采取解网措施。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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