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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对河南孟电集团热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拒不履行信息报送规定的通报
2017-11-22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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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监能市场〔2017〕130号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对

河南孟电集团热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市

瑞平煤电有限公司拒不履行信息报送规定的通报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国电、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华晨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有关电力企业:

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报送是国家能源局每年的例行工作,相关数据信息是准确反映我省电力价格、成本信息及变化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更好地实施价格与成本监管,切实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

2017年9月,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的通知》,我办印发了《关于报送河南省2016年度电网价格》和《关于报送河南省2016年度发电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本次工作得到了各电力企业的积极配合,目前已基本完成。

但是,河南孟电集团热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经过多次催报,拒不提供报表,严重违反《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电监会13号令)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在此特提出通报批评。请上述单位于2017年11月28日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河南能源监管办将视情况开展约谈。望其他单位引以为戒,共同配合做好电力监管工作。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7年11月20日公文标题

正文。

河南能源监管办

年 月 日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2017年 11月 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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