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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不保持问题等的提醒
2026-04-08 17:36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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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

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许可管理,持续强化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现对许可条件不保持相关问题提醒如下。

问题一:人员兼任情况不符合要求

根据30号令有关规定,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请有关企业按照许可等级条件标准及时进行对标调整,通过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人员变更申请”模块办理人员离职,调整人员兼任情况,确保符合要求。(例如,张某在某单位同时兼任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该单位可继续保留张某的技术人员任职,对技能人员进行离职,也可继续保留张某的技能人员任职,对技术人员进行离职,均满足要求。)

问题二:人员数量情况不符合要求

根据30号令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的人员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相应许可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请相关企业及时通过资质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中“人员变更申请”功能模块办理入职或离职,确保持续符合许可证级别所对应的人员数量要求。

问题三:人员社保缴纳不符合要求

根据30号令有关规定,各类人员应与申请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由申请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请有关企业立即开展自查,通过资质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存在人员兼任未开展对标调整的,先进行人员对标调整,补齐人员后再缴纳所有人员社会保险。

请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持证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进行调整或补充人员。我办将持续开展人员兼任、社保异常清理及人员许可条件保持监管工作。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据规定重新核定许可等级,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将依法注销许可证。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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