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企业证后监管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放管服”工作要求,加强持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我办自2019年10月份起对省内一、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持证企业开展了证后监管工作,共涉及76家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工作安排,我办采取现场检查、综合评估等方式对21家一级企业和55家二级企业开展了证后监管。现场检查、评估重点内容包括许可条件保持情况,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其他有关事项。对持证企业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条件,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许可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各被检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了现场检查所需各类相关材料。
从检查、评估情况看,高级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整体上具备较高的施工管理能力,遵守许可制度意识较强,均设有专人管理资质事务,许可条件持续保持、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整体上是好的。用户工程市场开放度较高,民营企业在电力工程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部分民营企业对电网建设工程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支撑,许可制度较好地发挥了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现场检查、评估也发现部分持证企业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部分企业许可条件不能持续保持;个别民营企业存在出租出借许可证的情况,具体形式包括以开办分公司的名义挂靠资质和允许与企业无劳资关系的个人承担项目负责人行挂靠资质之实;个别企业存在将一项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施工或者直接扣除一定利润后整体转给其他单位施工的转包行为;电网建设工程市场开放度不高;供电企业所属施工企业工程转包、分包现象较为普遍,形式多样,且部分分包商不具备相应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资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许可条件不能持续保持
通过现场查看相关企业的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凭证、施工记录、工程档案等材料发现,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南阳飞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信阳华祥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中国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丰元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姚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恩湃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大唐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卫辉市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汉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祥和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不能完全保持相应的许可条件,存在少量相关人员数量不满足许可标准、证件过期、有证无人、人员与主业及关联单位混用、净资产不达标、工器具设备不满足许可标准等情况。另外,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大唐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电企业所属检修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比较单一,多为电厂机组、汽机、锅炉检修,不涉及相关承装修试业务,尤其是线路类维修业务不多,在一个有效期内难以满足业绩要求。
(二)部分企业涉嫌工程转包、违法分包
电力施工市场工程转包、分包现象较为普遍,形式多样,部分企业在合同文本中有意规避监管要求,涉嫌转包、违法分包。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州建设有限公司、信阳华祥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丰元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卫辉市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直接或间接转包工程。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龙羽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华中国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天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卫辉市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汉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涉嫌将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为主的施工活动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实际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具体实施。尤其是供电企业所属集体施工企业普遍存在将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为主的施工活动以劳务分包等名义实际交由其他企业具体实施的情况。
(三)部分企业涉嫌无证施工或超越许可范围施工
通过查阅相关企业的工程合同、施工记录等材料发现,东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富兴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懿德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渑池县祥龙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源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资质,涉嫌通过劳务分包等形式变相从其他企业转包、违法分包电力设施工程。河南省新思源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海鹏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达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商丘兴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涉嫌超越许可范围施工。
(四)部分企业涉嫌出租出借许可证
华中国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郑州分公司存在工程款结算关系,但并未对该分公司实际出资,与该分公司之间不存在资产产权关系,涉嫌以开办分公司的名义出租出借许可证。河南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承揽的多项电力施工工程,项目实际负责人均不是该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涉嫌以个人挂靠等方式出租出借许可证。
三、监管意见
(一)各相关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自查自纠,确保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发生。相关受检企业的整改情况请于6月30日前书面报送我办(涉及许可条件的整改的请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通过许可信息系统填报),我办将适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二)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要加强对所属集体施工企业的管理,督促所属供电企业及其集体企业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杜绝人员混同使用的情况,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人员、设备,确保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要督促所属供电企业及其集体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许可的相关制度规定,杜绝无证施工或超越许可范围施工。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相应举措,确保民营施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三)全省各持证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机制等,堵塞工作漏洞,并不断提高自身施工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许可制度,依法依规参与电力建设施工,共同维护电力施工市场秩序。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