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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瑞龙国际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2020-07-1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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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龙国际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瑞龙国际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等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查,决定不准予以下企业行政许可: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一)新申请类

1.瑞龙国际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提供虚假材料,决定不予许可,给予警告,一年内不再受理相关申请,信用记录报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2.郑州鼎祥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因设备不满足许可条件,决定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二)升级和增类

1.河南郑特电气有限公司(原承装类三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现升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因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决定不予许可。

2.长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现升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因业绩不满足许可条件,决定不予许可。

以上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益。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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