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河南能源监管办对2024年河南省各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渠道和栏目设置情况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及所属18家地市供电公司、持证的县级供电企业,通过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
目前已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增量配电企业有25家(4家未实际运营),其中9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家未建立信息公开渠道,2家取证较晚,信息公开渠道正在建设中。(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信息公开年报公开及报送情况
《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供电企业应每年3月底前编写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报,并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同时按要求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截至3月31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已在其门户网站公开并向我办报送了所属各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年报。21家在运的增量配电企业中,5家按照要求公开了2024年度信息公开年报,14家未公开,2家信息公开渠道正在建设中;4家按照要求向我办报送了信息公开年报,17家未报送。(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存在的问题
1.河南明珠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和许昌能源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设立信息公开渠道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2.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兴豫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均通过焦煤公司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但未设置专门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信息与其他信息混同在一起,不易分辨。
3.河南嵩基售电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规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供电服务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但未设置专门信息公开栏目。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已设立,但打开速度缓慢,需进一步调整改进功能。
4.部分供电企业存在未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主动公开供电质量、停限电信息、可开放容量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情况。
四、监管要求
1.请各供电企业对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于5月20日前通过门户网站或移动客户端规范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如有变化,请在规定时间内更新。
2.请未按时公开、报送2024年信息公开年报的企业在5月20日前补充完成。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我办将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据《供电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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