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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0-07-26 07: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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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

根据《关于转发电监会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电监稽查〔201036号)的安排,“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于731日结束,8月份转入重点抽查阶段。为做好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自查自纠总结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在整个“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集中体现了供电企业自查自纠的效果。认真总结好这一阶段的工作,对于做好重点抽查阶段的工作,确保“三指定”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具有重要意义。省电力公司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供电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总结工作。

二、全面总结自查自纠工作

各供电企业要根据郑电监稽查〔201036号文的部署和安排,从以下几方面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本单位总结报告。

(一)供电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1.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第27号令)和《关于转发电监会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电监稽查〔201036号)的情况;

2.动员部署和宣传情况;

3.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包括自查用户受电工程项目、发现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自查自纠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自查自纠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建议

请省电力公司汇总并组织供电企业填报《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81日前将你单位和县级以上供电企业(含县级)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含电子版)报郑州电监办供电监管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现青             话:037165683183

 真:037165836663     箱:zzdjb@serc.gov.cn

 

附件: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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